除非真的是喜慶宴會,或是所謂的進城去逛街,
否則,跑遍整個台南,還是穿拖鞋。
為何?天氣適合嘛~
熱帶地區最合適的鞋,不就是拖鞋?頂多是涼鞋。
否則幹嘛軍隊裡要配發藍白拖?
偏偏最適合本地環境的鞋卻被視為不正式,隨便...
同樣的,在本地穿西裝那樣詭異不合理,夏天太熱,冬天太冷...
為何我們必須接受別人強加的不適合我們的價值標準?
可樂、汽水如今都已被本土的茶踢下來了,
下一步該是拖鞋、涼鞋復辟了吧?
當然,還有拖鞋的同黨,短褲、背心...
說到這個就更怪...
女人可以穿的超少,甚至露肚臍、露股溝...
男人卻不能露腿毛?
那怎麼露滿臉的落腮鬍卻可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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