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2月15日 星期一

荒廢土地利用

今天經過市區一塊地,種滿波斯菊,非常漂亮~
這塊地不知是何原因,一直閒置,結果就是荒廢...
這兩年,台南市政府接手管理,整地後,又擺了一年多...
如今種滿波斯菊,真是個簡單又美麗的利用法。

常常,在路上,就會見到某塊地或是某建築荒廢多年,髒亂不堪。
其中一個原因是繼承人相當多,難以協調處理,單是每個繼承人都簽字蓋章就不知得花多少時間...
這類土地或建築,何不由政府直接暫管?做為綠地或公園都好。
修改法條為荒廢雜亂三年後,若所有人不處理,得由政府直接處置,做為開放空間。
待所有人提出要求再返回使用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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